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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:
加拿大
语言:
en
收录时间:
2025-09-14
CreativeCommons(知识共享)CreativeCommons(知识共享)
CreativeCommons(知识共享)
知识共享(英语:Creative Commons,简称 CC),又称创意共享、创作共享、版权宣告,是一家以推动知识与创意高效流通为核心目标的非营利组织。其最核心的工作,是设计并提供一套标准化的 “知识共享许可协议”(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),这套协议可广泛适用于文字、图像、音频、视频、软件等各类著作物。

 

该组织的核心宗旨,在于打破传统版权体系中可能存在的流通壁垒:一方面,让原作者的著作物能更便捷地被公众获取、传播,甚至在合规前提下进行二次改作;另一方面,也为其他创作者提供清晰的授权依据,使其能安全地基于这些著作物开展新的创作与共享行为。而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正是实现这一宗旨的关键载体 —— 它通过明确、易懂的条款,既保障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(如保留署名权等),也为使用者划定了明确的使用范围与边界,最终确保 “促进著作物流通与再创作” 的理念落到实处。

一、起源与早期探索

由劳伦斯・莱西格(Lawrence Lessig)联合哈尔・阿贝尔森(Hal Abelson)、埃里克・埃尔德雷德(Eric Eldred)于2001 年 1 月 15 日在美国创立,其核心目标是打破传统版权体系对知识传播的限制。2002 年 12 月,首个许可协议版本CC 1.0发布,包含署名(BY)、非商业(NC)、禁止演绎(ND)、相同方式共享(SA)四个基础条款,形成 “保留部分权利” 的授权模式。这一时期的协议主要基于美国法律体系设计,通过标准化授权降低创作者与使用者的法律摩擦。

 

2004 年 5 月,CC 2.0推出,首次引入 “未移植版”(Unported)概念,允许各国根据本地法律调整协议文本。例如,日本、芬兰、巴西等国在同年完成本地化适配,标志着知识共享从美国走向全球。

二、版本迭代与标准化

  • CC 2.5(2005):简化署名要求,允许作者选择更灵活的引用方式,但因未经过公开咨询未正式发布。
  • CC 3.0(2007):强化国际兼容性,明确协议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效力。例如,中国大陆于 2006 年 3 月发布本地化CC China 2.5,香港在 2008 年启动 3.0 版本的公众讨论。此时全球已有 41 个国家完成协议本地化,形成覆盖文学、艺术、教育等领域的授权网络。
  • CC 4.0(2013):协议发展的里程碑。该版本整合开源协议理念,明确覆盖数据库权利(sui generis database rights),并引入 “宽限期”(Grace Period)机制,允许使用者在发现侵权后修正行为而不承担法律责任。截至 2025 年,CC 4.0 仍是全球主流版本,维基百科、Flickr 等平台全面采用其BY-SA 4.0条款。

 

三、国际扩展与本地化实践

知识共享通过iCommons 计划推动协议的全球化适配。截至 2025 年,已有超过 75 个国家和地区发布本地化版本:
  • 亚洲:中国台湾于 2003 年推出 “创用 CC”,印度在 2006 年完成协议本土化,马来西亚、泰国等国随后跟进。
  • 欧洲:德国、荷兰、西班牙等国在 2004 年率先采用 CC 2.0,葡萄牙于 2011 年发布 3.0 本地化版本。欧盟《数字单一市场指令》(2019 年)虽强化平台版权责任,但 CC 协议仍被广泛用于开放数据和教育资源。
  • 拉美与非洲:巴西在 2004 年发布 CC 2.5,智利、阿根廷等国随后加入,非洲多国则通过区域合作推进本地化进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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